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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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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特利诽谤与中伤法

Alastair Mullis et al.

英文原名: Gatley on Libel and Slander

英国诽谤法综合案例集,融合历史背景、核心原则和《2013年诽谤法》下的当代发展,提供关于诉讼、抗辩、救济措施和在线发布问题的实务指导。

难度等级
入门
学术层次
本科
诽谤书面诽谤口头诽谤媒体法表达自由名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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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ullis, A., & Parkes, R. (Eds.). (2013). Gatley on Libel and Slander (12th ed.). Sweet & Maxwell.

章节摘要

序言

序言讨论了《2013年诽谤法》的影响,强调其平衡言论自由与名誉保护、减少法律复杂性和降低诉讼成本的意图。然而,早期的司法解释,特别是Lachaux v Independent Print Ltd案,使该法的适用变得复杂,导致了复杂且昂贵的临时听证会。上诉法院在Lachaux案中的判决澄清了证明名誉严重损害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法律程序。

第1章:导论

本章提供诽谤法的概述,包括历史背景、定义和核心原则。它强调保护名誉与维护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

第2章:诽谤的要素

概述构成诽谤诉讼的必要要素,包括诽谤性陈述、对申请人的指涉和发表。讨论暗示和语境等细微之处。

第3章:诽谤抗辩

详细说明真实性、诚实意见和特权等关键抗辩。本章审视成文法和普通法抗辩,提供判例法实例和立法参考。

第4章:救济措施和程序

本章探讨可用的救济措施,包括损害赔偿和禁制令,以及诽谤案件的程序方面。涵盖审前考虑、审判过程和上诉。

第5章:2013年诽谤法

对《2013年诽谤法》的详细分析,突出重大变化及其影响。解释该法的条款,包括严重损害、单一发表规则和陪审团审判。

第6章:互联网中介的责任

本章讨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平台对诽谤内容的责任。回顾相关判例法和成文法条款,包括《2013年诽谤(网站运营商)条例》。

第7章:隐私与诽谤

探讨隐私权与诽谤法之间的交集。本章讨论私人信息滥用以及隐私与表达自由之间的平衡。

第8章:骚扰与诽谤

本章审视骚扰与诽谤重叠的案例,分析防止骚扰的法律框架和判例法发展。

第9章:特定情境下的诽谤

讨论各种情境下的诽谤,如就业、学术界和政治。本章提供定制的法律原则和案例研究。

第10章:比较和国际诽谤法

概述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诽谤法,包括美国、欧盟和英联邦国家。比较法律标准并审视影响诽谤法的国际条约。

附录:判例和损害赔偿裁决

附录包括各种诽谤相关文件的判例和诽谤案件中损害赔偿裁决的综合清单。

本书提供了对诽谤法的全面和详细审查,平衡理论基础与实际应用和判例法。《2013年诽谤法》及其解释在文本中发挥核心作用,突出持续的法律发展和挑战。

核心概念

1. 诽谤

诽谤涉及对某人作出损害其名誉的虚假陈述。主要有两种类型:诽谤书面形式(libel)和诽谤口头形式(slander)。

2. 诽谤性陈述

如果陈述降低申请人在正直社会成员评估中的地位,使其被回避或避开,则该陈述被认为是诽谤性的。

3. 发表

要使陈述成为诽谤,必须向除申请人以外的至少一人发表。这包括任何形式的交流,如报纸、社交媒体或口头言论。

4. 识别

诽谤性陈述必须明确或暗示地指涉申请人。即使申请人未被点名,仍可通过语境或暗示识别。

5. 严重损害

根据《2013年诽谤法》,陈述必须对申请人的名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对于企业,这包括严重的经济损失。

6. 真实性(原称正当理由)

真实性是诽谤诉讼的完全抗辩。如果被告能证明诽谤性陈述基本属实,则不承担诽谤责任。

7. 诚实意见

如果陈述是意见表达而非事实断言,被告可主张诚实意见抗辩。意见必须基于发表时存在的事实,并且必须是诚实的人可能持有的观点。

8. 特权

特权有两种类型:绝对特权和有条件特权。绝对特权提供完全豁免,即使陈述是虚假的或出于恶意,通常适用于议会和司法程序。有条件特权保护在交流者有法律、道德或社会义务且接受者有相应接受利益的场合作出的非恶意陈述。

9. 2013年诽谤法

该法带来重大改革,包括:

  • 要求证明严重损害。

  • 引入单一发表规则。

  • 限制陪审团审判的推定。

  • 增强抗辩,如真实性、诚实意见和公共利益事项发表。

10. 单一发表规则

此规则规定诽谤诉讼的时效期从首次发表日起算,防止对同一陈述提出多次诉讼。

11. 互联网中介的责任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网站运营商可因诽谤内容承担责任,如果他们在收到投诉后未能删除内容,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不是内容的作者、编辑或发布者。

12. 救济措施

诽谤的救济措施包括损害赔偿(补偿性、加重性和惩罚性)、禁止进一步发表的禁制令,以及道歉或更正。

13. 私人信息滥用

这是相关侵权行为,保护个人免受私人信息的未经授权使用。当私人信息在诽谤情境中披露时,经常与诽谤重叠。

14. 骚扰

骚扰诉讼可能与诽谤并行产生,特别是在持续和不受欢迎的行为造成痛苦或警报的情况下。

15. 比较诽谤法

本书探讨各司法管辖区诽谤法的差异,突出法律门槛、抗辩和救济措施的变化,特别是普通法国家与受欧洲人权法影响的国家之间的差异。

批判分析

1. 言论自由与名誉保护之间的平衡

《2013年诽谤法》旨在在保护名誉和确保言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虽然该法简化法律和降低诉讼成本的意图值得称道,但早期的司法解释使其应用复杂化。Lachaux案例证了证明"严重损害"的要求如何创造实际挑战,将临时听证会变成复杂的小型审判。

2. 严重损害要求

引入"严重损害"门槛旨在防止琐碎诉讼堵塞法院。然而,其解释导致了不一致的应用。上诉法院在Lachaux案中的澄清通过将门槛从"实质性"提高到"严重性"提供了一些救济,但这并未完全消除围绕构成严重损害的模糊性。

3. 单一发表规则

单一发表规则是一项重大改革,旨在保护发布者免受对同一诽谤性陈述重复发表的永久责任。这在数字时代特别相关,在线内容可以无限期访问。然而,此规则也可能限制因诽谤性陈述遭受持续损害的个人的救济。

4. 互联网中介责任

本书突出了互联网中介不断演变的责任,反映了监管在线诽谤的挑战。《2013年诽谤(网站运营商)条例》试图划定网站运营商的责任。然而,这些条例的实际执行仍然有问题,特别是考虑到互联网的全球性质和各司法管辖区不同的法律标准。

5. 诽谤抗辩

该法加强了某些抗辩,如真实性和诚实意见,为被告提供更清晰的保护。成文法中的公共利益抗辩与调查性新闻和公共问责原则一致。然而,"诚实意见"的主观性质和"公共利益"的广泛范围可能导致不同的司法解释,有时使申请人难以预测其案件的结果。

6. 救济措施和成本

本书批判性地审视诽谤案件中救济措施的有效性。虽然损害赔偿可以提供金钱补偿,但往往无法完全修复所遭受的名誉损害。禁制令和道歉是其他救济措施,但在广泛在线诽谤案例中可能不够充分。诉讼成本仍然是许多申请人的重大障碍,可能威慑合法诉讼。

7. 比较和国际视角

诽谤法的比较分析强调了各司法管辖区法律方法的多样性。例如,美国强调言论自由,对证明诽谤(特别是对公众人物)有严格要求,与英国更倾向于申请人的法律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分歧可能使跨境诽谤案件复杂化,特别是在互联网背景下。

8. 司法判例的影响

司法判例在塑造诽谤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对关键案例如Lachaux、Delfi v Estonia和PJS v News Group Newspapers Ltd的分析揭示了法律解释的动态性质。这些案例突出了法院试图平衡竞争利益的努力,但也展示了法律中持续的不确定性。

9. 与隐私和骚扰的交集

诽谤、隐私和骚扰之间的重叠日益重要。本书对这些交集的探讨反映了现代名誉损害的复杂性。管理这些领域的法律原则仍在演变,法院努力定义清晰的界限。

10. 对法律从业者的实际影响

对于法律从业者,本书为处理诽谤案件的实际挑战提供了宝贵见解。对成文法条款、判例法和程序方面的详细分析使从业者具备有效导航这一复杂领域的知识。然而,快速变化的法律环境需要持续学习和适应。

实际应用与例子

1. 媒体和新闻中的诽谤

由于媒体在向公众传播信息方面的作用,经常面临诽谤诉讼。《盖特利诽谤与中伤法》中讨论的原则经常应用于涉及报纸、电视和在线平台的备受瞩目的案例。例如,Lachaux v Independent Print Ltd案说明了"严重损害"要求的实际影响,申请人必须证明发表的陈述造成了重大名誉损害。

例子: 2017年,演员杰弗里·拉什在澳大利亚成功起诉《每日电讯报》诽谤,该报发表文章指控他行为不当。法院判给拉什大额损害赔偿,强调准确报道的重要性以及诽谤性陈述的潜在后果。

2. 在线诽谤和社交媒体

社交媒体的兴起使诽谤性陈述快速广泛传播的可能性成倍增长。互联网中介,如Facebook、Twitter和Google,经常卷入诽谤案件,如书中对互联网中介责任的分析所讨论的。

例子: 在英国,一个著名案例涉及商人麦卡尔平勋爵,他在Twitter上被错误指控涉及儿童虐待。诽谤性推文被广泛分享,导致重大名誉损害。麦卡尔平对发推或转推虚假指控的个人采取法律行动,导致道歉和和解。

3. 企业环境中的诽谤

企业可能因诽谤性陈述受到重大影响,特别是那些影响其财务地位和客户信任的陈述。本书讨论企业在诽谤案件中面临的特定挑战,如证明严重经济损失。

例子: Tesco Stores Ltd v Guardian News and Media Ltd案涉及《卫报》发表的指控,暗示特易购参与了避税。特易购起诉诽谤,导致《卫报》发表道歉和更正的和解,展示了公司的名誉风险和报道事实准确性的重要性。

4. 政治诽谤

政治家和公众人物由于其高公众形象经常成为诽谤性陈述的对象。本书对真实性和诚实意见等抗辩的探讨在这些情境中特别相关。

例子: 在美国,萨拉·佩林诉《纽约时报》诽谤案引起了重大关注。佩林起诉该报社论,错误地将其政治行动委员会与大规模枪击事件联系起来。该案突出了证明实际恶意的挑战,这是美国诽谤法对公众人物的要求,与英国的方法形成对比。

5. 诽谤与隐私重叠

诽谤与隐私的交集日益相关,特别是涉及私人信息滥用的案例。本书讨论法院如何平衡隐私权与表达自由。

例子: PJS v News Group Newspapers Ltd案涉及防止发表知名个人私人信息的禁制令。最高法院维持禁制令,强调隐私的重要性以及即使信息已部分进入公共领域时严重损害的可能性。

6. 就业中的诽谤

职场中的诽谤性陈述可能严重影响职业名誉和事业。本书涵盖诽谤法如何适用于就业情境,包括内部沟通和推荐信。

例子: 在McManus v. Beckham案中,申请人(理发师)起诉维多利亚·贝克汉姆诽谤,因为她对其服务作出贬损评论。法院支持麦克马纳斯,突出了在职业环境中作出的诽谤性陈述造成名誉损害的可能性。

7. 国际诽谤案例

本书对各司法管辖区诽谤法的比较分析对于理解全球格局至关重要。法律标准的差异可能影响案例如何在国际上追求和解决。

例子: 在Google Inc v Trkulja案中,澳大利亚法院裁定谷歌可能被视为通过其搜索引擎找到的诽谤内容的发布者。这一决定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裁决形成对比,如美国,互联网中介在《通信规范法》下享有更广泛的保护。

8. 公共利益抗辩

公共利益抗辩保护在公共关切事项上作出的陈述,即使它们是诽谤性的。这一抗辩对记者和举报人特别相关。

例子: 在Flood v Times Newspapers Ltd案中,英国最高法院认为报纸可以依靠公共利益抗辩报道警方对涉嫌腐败的调查,即使指控最终没有根据。该决定强调了负责任新闻的重要性以及媒体在告知公众方面的作用。

9. 诽谤与讽刺

讽刺作品有时可能导致诽谤诉讼,如果个人感到其名誉受到损害。本书对诚实意见抗辩的讨论在此相关。

例子: 美国最高法院的Hustler Magazine, Inc. v. Falwell案涉及杰里·法威尔声称诽谤的恶搞广告。法院支持《好色客杂志》,强调言论自由的保护,特别是对讽刺和恶搞表达的保护。

10. 技术对诽谤法的影响

技术进步持续重塑诽谤法的格局。本书强调法律适应以解决深度伪造和匿名在线言论等问题的需要。

例子: 深度伪造技术的普及对诽谤法提出了新挑战,因为它允许创建高度逼真但虚假的视频,可能损害名誉。世界各地的法律系统正在努力解决如何有效应对这些新形式的诽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