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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文本、案例與材料 cover

法學

法學

公法:文本、案例與材料

Andrew Le Sueur et al.

英文原名: Public Law: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英國公法綜合本科案例集,整合憲法、行政、立法和司法功能,包含最新最高法院判決、立法改革、批判分析和實用材料。

難度等級
入門
學術層次
大學部
憲法法行政法權力分立司法審查人權公共機構

01 / 經典教材推薦

經典教材推薦

引用

Le Sueur, A. P., Sunkin, M., & Murkens, J. E. K. (2016). Public Law: Text, Cases, and Materials (3rd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概要

第一部分:憲法基礎

憲法基礎導論

本部分透過探討憲法作為文本和治理體系的概念來鋪墊背景。它質疑為什麼英國缺乏單一成文憲法文件及其含義。

第1章:憲法規則手冊

本章關注英國憲法和實踐的來源,檢視法律和非法律規則,並介紹政治憲政主義與法律憲政主義的辯論。

第2章:英國議會的立法至上

討論支撐議會主權的原則和規則、其來源以及固化概念。還檢視歐洲法對議會主權的影響。

第3章:法治

透過法治探討憲政主義理想,定義其原則並討論其實際保護方式。

第4章:權力分立與平衡

分析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門的權力分立,討論英國背景下的理論和實踐方面。

第5章:多層次治理

涵蓋國家、地區(權力下放)和地方層面的治理,包括「英格蘭問題」和權力下放的最新發展。

第6章:權利保護

關注憲法權利、《1998年人權法》以及用英國權利法案替代它的持續辯論。包括囚犯投票權和反恐立法的案例研究。

第二部分:行政功能

行政功能導論

英國憲法框架內行政部門作用和權力的概述。

第7章:政府與問責

檢視君主、部長、公務員和獨立機構的作用,以及政府問責機制。

第8章:歐盟行政權力的行使與控制

討論歐盟內行政權力的結構及其與國家政府的互動,特別關注條約制定過程。

第9章:特權權力與海外武裝力量部署案例研究

探討特權權力的來源和範圍,以海外部署英國武裝力量的法律問題為具體案例研究。

第三部分:立法功能

立法功能導論

提供理解英國立法過程的框架。

第10章:基本立法

討論從政策制定到起草、審查和通過的基本立法制定過程,重點關注具有憲法重要性的法案。

第11章:授權立法

探討授權立法的性質、目的和控制機制,包括《2011年公共機構法》的案例研究。

第12章:歐盟條約和立法過程

分析歐盟條約制定和立法過程,以及涉及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問責規範問題。

第13章:案例研究:下院與上院意見不一時會發生什麼

調查規範下議院與上議院關係的程序和慣例,包括《議會法》和《2004年狩獵法》等具體案例研究。

第四部分:司法和爭議解決功能

司法和爭議解決功能導論

英國司法機構作用和爭議解決機制的介紹。

第14章:司法機構

檢視司法獨立、問責、英國最高法院和法官任命程序。

第15章:行政司法:法庭和監察員

討論行政司法系統,關注法庭和監察員作為解決公民與國家爭議的機制。

第16章:司法審查

探討司法審查的憲法依據、實踐和理由,以及防止其的機制。

第17章:在英國法院使用人權

分析《1998年人權法》、其在法院的適用,以及宗教表達權和反恐措施的具體案例研究。

第18章:英國法院中的歐盟法

涵蓋英國法院對歐盟法的接受和適用,討論歐盟成員身分背景下的議會主權概念和重要判例法發展。

關鍵概念

憲法基礎

憲法規則手冊

憲法來源: 包括議會法案、普通法、憲法慣例和國際法。

政治與法律憲政主義: 關於英國憲法主要是政治還是法律構建的辯論。

議會立法至上

議會主權: 議會在英國擁有最高法律權威,能夠制定或廢除任何法律。

固化: 議會不能約束未來議會的概念,導致關於默示廢除和歐盟法影響的辯論。

法治

定義與原則: 所有個人和機構都應對公開頒布、平等執行和獨立裁決的法律負責的理念。

保護機制: 法治在實踐中如何維護,包括司法審查和政府內的制衡。

權力分立

國家職能分工: 立法、行政和司法功能應分離和平衡以防止權力濫用。

威斯敏斯特模式: 英國對權力分立的適應,通常比其他體系更多地融合功能。

多層次治理

權力下放: 權力從中央政府向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地區政府的轉移。

英格蘭問題: 英格蘭如何融入權力下放安排以及對治理影響的問題。

權利保護

《1998年人權法》: 將《歐洲人權公約》納入英國法律。

英國權利法案辯論: 關於是否用英國權利法案替代《人權法》的持續討論。

行政功能

政府與問責

君主作用: 主要是儀式性的,實際權力由部長和公務員行使。

部長問責: 部長對議會負責,並透過議會向公眾負責。

歐盟行政權力

雙重行政: 歐盟的行政功能在歐盟委員會和歐洲理事會之間分享。

國家監督: 包括英國在內的成員國如何監督和影響歐盟決策過程。

特權權力

定義與範圍: 君主持有的歷史權力,現在由部長行使,如制定條約和部署武裝力量。

法律改革與案例研究: 檢視這些權力如何被控制和改革,包括軍事部署等案例研究。

立法功能

基本立法

立法過程: 法案在議會通過的階段,從起草到御准。

憲法立法: 對具有重大憲法影響法案的特殊考慮。

授權立法

性質與目的: 由個人或機構根據議會法案賦予的權力制定的法律。

控制機制: 議會審查和授權立法的司法審查。

歐盟立法過程

條約制定: 歐盟條約如何談判和批准。

合法性與問責: 圍繞歐盟立法過程透明度和民主合法性的規範問題。

司法和爭議解決功能

司法機構

司法獨立: 法官不應受政府其他部門影響的原則。

司法問責與任命: 法官如何被問責以及其任命程序。

行政司法

法庭和監察員: 在傳統法院外解決個人與國家爭議的機制。

司法救濟: 確保個人能有效挑戰行政決定。

司法審查

理由與實踐: 進行司法審查的基礎及其實際運作。

防止機制: 限制或防止司法審查的法律和政治策略。

法院中的人權

《人權法》的適用: 英國法院如何在各種案件中詮釋和適用《人權法》。

關鍵案例研究: 具體例子,如校服和反恐措施,說明人權法的適用。

英國法院中的歐盟法

歐盟法的憲法化: 歐盟法對英國法律原則,特別是議會主權的影響。

重要案例: 突出英國法與歐盟法相互作用的里程碑案例。

這些關鍵概念提供了對教科書所涵蓋的英國公法基礎要素、機制和爭議問題的全面理解。

批判性分析

憲法基礎

憲法規則手冊

不成文憲法的優缺點: 英國不成文憲法的靈活性允許隨時間適應和演變。然而,缺乏單一成文文件可能導致詮釋和適用的不確定性和不一致性。

政治與法律憲政主義: 持續辯論突出了將憲法主要視為政治框架與一套可執行法律規則之間的緊張關係。政治憲政主義批評者認為這可能導致對政府權力制約不足,而法律憲政主義批評者指出潛在的司法越權。

議會立法至上

議會主權: 雖然議會主權原則是英國憲法的基石,但它面臨來自歐盟成員身分和權力下放的重大挑戰。歐盟法的納入和賦予下放政府的立法權力可被視為稀釋了議會的絕對權威。

固化與廢除: 議會不能約束繼任者的原則引發關於憲法規範和法律穩定性和連續性的問題。這個問題在人權保護和權力下放安排的潛在未來變化背景下特別相關。

法治

理論與實踐: 雖然法治是基本原則,但其實際適用可能不均衡。司法救濟、法律援助削減和行政權力使用(如反恐措施)等問題可能破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

司法審查: 司法審查透過允許法院檢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是維護法治的重要機制。然而,其範圍和限制經常受到爭議,特別是在政治敏感案件中。

權力分立

界限模糊: 英國對權力分立的適應,特別是威斯敏斯特模式下,經常導致立法和行政功能的融合。批評者認為這可能削弱制衡,雖然支持者聲稱這增強了政府效率。

司法獨立: 司法機構在詮釋和執行憲法原則中的作用至關重要,但對司法積極主義以及司法獨立與問責平衡的關注持續存在。

多層次治理

權力下放與中央集權: 權力下放顯著改變了英國的憲法景觀,提供了更大的地區自治。然而,權力分配不均和未解決的「英格蘭問題」繼續引發關於中央與地區權威最佳平衡的辯論。

脫歐的影響: 英國脫離歐盟為多層次治理帶來了新挑戰和機遇,對權力下放的未來和議會主權重申具有潛在影響。

權利保護

《1998年人權法》: 將《歐洲人權公約》納入英國法是重大發展,但在要求英國權利法案的呼聲中,其未來仍不確定。該辯論反映了國家主權與國際人權義務之間更廣泛的緊張關係。

案例研究: 涉及囚犯投票權和反恐立法的高調案例說明了個人權利與公共政策考慮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

行政功能

政府與問責

部長責任: 部長責任原則是政府問責的關鍵方面,但其有效性可能因政治考慮和行政權力集中而受損。

公務員和獨立機構: 部長、公務員和獨立機構之間的關係引發關於透明度、問責制以及官僚主義低效或越權潛力的問題。

歐盟行政權力

複雜治理結構: 歐盟的雙重行政性質,權力在歐盟委員會和歐洲理事會之間分享,可能使國家治理和問責複雜化。國家議會監督機制發揮關鍵作用但有效性差異很大。

主權與一體化: 國家主權與更深入歐洲一體化之間的緊張關係是持續主題,特別是在英國與歐盟複雜關係及其脫歐決定背景下。

特權權力

歷史遺產與現代改革: 儘管改革,特權權力的繼續使用反映了歷史憲法原則的持久影響。然而,行政裁量與議會控制之間的平衡仍有爭議。

案例研究: 特定實例,如海外部署武裝力量,突出與特權權力相關的實際和法律挑戰以及對更清晰法律框架和監督機制的需要。

立法功能

基本立法

立法過程: 雖然立法過程徹底,涉及多個階段和審查機制,但批評者認為可能過於複雜和緩慢,可能阻礙及時有效的政策回應。

憲法立法: 對具有重大憲法影響法案的處理需要仔細考慮,以確保充分辯論和審查,平衡靈活性需要與基本原則保護。

授權立法

效率與問責: 授權立法允許高效立法但可能引發民主問責和行政權力濫用潛力的關注。有效的議會和司法監督對減輕這些風險至關重要。

案例研究: 對特定授權立法的檢視,如《2011年公共機構法》,為這種立法機制的實際挑戰和影響提供見解。

歐盟立法過程

合法性與透明度: 歐盟條約制定和立法過程經常因其感知的缺乏透明度和民主合法性而受批評。增強這些方面對培育公眾信任和確保問責治理至關重要。

國家影響: 包括英國在內的成員國影響歐盟立法過程的能力是平衡國家利益與更廣泛歐洲目標的關鍵因素。

司法和爭議解決功能

司法機構

獨立與問責: 維護司法獨立對維護法治至關重要,但確保司法問責仍是複雜有爭議的問題。任命程序和處理司法不當行為的機制是這種平衡的關鍵組成部分。

公眾信心: 公眾對司法機構及其決定的看法在維持對法律制度及其公正有效執行正義能力的信心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行政司法

法庭和監察員: 這些機制為解決個人與國家爭議提供重要途徑,但其有效性可能因可及性、資源和程序公平等問題而受損。

改革與創新: 旨在改善行政司法系統的持續改革必須解決這些挑戰,同時保持公平、問責和透明的基本原則。

司法審查

範圍與限制: 司法審查是確保行政行為合法性的重要工具,但關於其範圍和限制的辯論反映了司法監督與行政權威之間更廣泛的緊張關係。

政治敏感性: 高調案件,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或爭議政策的案件,說明了平衡司法干預與尊重行政決策的挑戰。

法院中的人權

《人權法》的影響: 該法顯著影響了英國法和司法實踐,但其未來在持續政治辯論中不確定。人權原則在法院的適用突出了國家法與國際義務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

關鍵案例研究: 對涉及校服和反恐措施等具體案例的分析展示了人權法的實際影響以及平衡個人權利與公共政策目標的挑戰。

英國法院中的歐盟法

歐盟法的憲法化: 歐盟法融入英國法律體系對議會主權和司法實踐具有深遠影響。歐盟法的憲法化挑戰了傳統的法律等級和國家自治觀念。

里程碑案例: 重要案例,如涉及Factortame訴訟的案例,說明了英國法與歐盟法相互作用的實際和法律複雜性,突出了這種背景下憲法原則的持續演變。

現實世界應用和例子

憲法基礎

憲法規則手冊

脫歐與憲法: 英國脫歐決定說明了英國不成文體系的憲法靈活性。該過程引發關於議會主權、公投作用以及國內法與國際法相互作用的問題。

政治與法律憲政主義: 2019年的休會危機,英國首相試圖暫停議會,突出了政治與法律憲政主義之間的緊張關係。最高法院認定休會非法的決定強調了司法機構在維護憲法原則中的作用。

議會立法至上

議會主權: 包括Miller案在內的脫歐法律戰展示了議會主權的實際運作。法院裁決只有議會才能授權觸發第50條和後續脫歐立法,確認了重大憲法變化中立法監督的需要。

默示廢除: 國內法與歐盟法規之間的關係突出了默示廢除問題。脫歐需要廢除或修訂從屬於歐盟法的眾多法律,展示了這一法律學說的實際複雜性。

法治

司法審查: 對議會休會的挑戰和COVID-19大流行期間對政府決定的司法審查等案例說明了法治的實踐。這些案例展示了司法審查如何作為對行政權力的制約。

司法救濟: 法律援助削減及其對個人在法院挑戰政府決定能力的影響突出了維護法治的實際挑戰。旨在改善法律援助獲取和行政司法改革的倡議尋求解決這些問題。

權力分立

行政越權: 行政試圖繞過議會的實例,如脫歐過程中,說明了維持明確權力分立的重要性。司法機構在制約行政越權中的作用加強了政府部門間的平衡。

司法獨立: 涉及脫歐和人權等高調案件中法官的任命和行為強調了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取決於對公正性和公平性的看法。

多層次治理

權力下放: 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下放政府的演變展示了多層次治理的實際影響。蘇格蘭獨立公投和北愛爾蘭議定書等問題突出了英國內地區自治的複雜性。

英格蘭事務英格蘭投票(EVEL): EVEL程序的引入和後續修改反映了解決英格蘭問題和確保僅影響英格蘭的立法程序中公平代表的持續努力。

權利保護

《1998年人權法》: 《人權法》在涉及言論自由、隱私和反恐措施的案件中的適用說明了其對英國法的影響。關於用英國權利法案替代它的辯論繼續塑造人權保護的話語。

案例研究: 涉及囚犯投票(Hirst v UK)和校服政策(Begum v Denbigh High School)的高調案例為權利如何在英國法律制度中得到保護和爭議提供了具體例子。

行政功能

政府與問責

部長責任: 部長因醜聞或政策失敗而辭職(如Windrush醜聞)說明了部長責任原則的實踐。公眾和議會監督在追究政府責任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公務員和獨立機構: COVID-19大流行期間公共衛生應對處理等例子展示了部長、公務員和獨立機構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透明度和問責問題是這些關係的核心。

歐盟行政權力

脫歐談判: 英國政府在與歐盟脫歐談判中的作用突出了國際背景下行政權力的行使。議會對談判過程和結果協議的監督強調了問責的重要性。

歐盟治理結構: 脫歐前歐盟機構對英國國內政策(如環境法規和貿易法)的影響為歐盟的雙重行政性質及其對國家治理的影響提供了見解。

特權權力

武裝力量部署: 使用特權權力在海外部署英國軍隊,如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引發重大法律和政治問題。對這些決定的議會辯論和調查突出了對更清晰監督和問責機制的需要。

改革: 旨在限制特權權力的法律改革,如《2011年固定期議會法》,展示了現代化和民主化行政權威的努力。關於這些權力使用和改革的持續辯論繼續塑造憲法討論。

立法功能

基本立法

複雜立法過程: 通過重大立法的過程,如脫歐撤回協議,說明了立法過程的複雜性和挑戰。多個階段和審查機制的參與確保了徹底檢查,但也可能導致延遲和政治操作。

憲法立法: 具有重大憲法影響的法案,如《2016年蘇格蘭法》和《2018年歐盟(撤回)法》,需要仔細考慮以平衡靈活性與基本原則保護。

授權立法

效率與控制: COVID-19大流行期間大量使用授權立法來實施公共衛生措施展示了其在應對緊急情況時的效率。然而,這也引發對議會監督充分性和行政越權潛力的關注。

案例研究: 對特定實例的檢視,如使用《2011年公共機構法》重組政府機構,為授權立法的實際挑戰和影響提供見解。

歐盟立法過程

脫歐與歐盟法: 脫歐後將英國法從歐盟法中分離的過程突出了歐盟立法過程的複雜性及其對國家法的影響。持續的談判和立法調整為這些挑戰提供了現實例子。

國家影響: 脫歐前英國對歐盟立法的影響,特別是在環境標準和金融法規等領域,說明了國家與歐盟立法過程之間的實際互動。

司法和爭議解決功能

司法機構

高調案件: 最高法院對議會休會的裁決和COVID-19大流行期間對政府決定的挑戰等案件強調了司法機構在維護憲法原則和確保政府問責中的作用。

司法任命: 任命法官的過程和標準,包括對多樣性和優秀的考慮,對司法機構的組成和公眾信任具有實際影響。

行政司法

法庭和監察員: 法庭和監察員在解決公民與國家爭議中的作用透過涉及社會保障申請、移民上訴和對公共機構投訴的案例得到說明。這些機制為處理申訴提供了便民和專門的論壇。

改革: 改善行政司法的努力,如引入數位法庭服務和簡化程序,旨在提高效率和可及性,同時維持公平和透明。

司法審查

範圍與影響: 使用司法審查挑戰行政決定,如移民政策和公共衛生措施,展示了其作為保護個人權利和確保合法政府行為工具的重要性。

政治敏感性: 高調司法審查,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或社會政策等爭議問題的,突出了司法監督與尊重行政決策之間的微妙平衡。

法院中的人權

案例研究: 涉及監控法、言論自由和反恐措施等問題的法律戰為人權原則如何在英國法院得到適用和爭議提供了具體例子。

《人權法》的影響: 《人權法》對英國法的實際影響在法院推翻或詮釋立法以符合人權標準的案例中明顯。這些決定說明了該法對塑造法律和政策結果的影響。

英國法院中的歐盟法

Factortame案: Factortame訴訟中英國法院不適用與歐盟法衝突的國內立法,體現了歐盟法的憲法化及其對議會主權的影響。

脫歐後調整: 脫歐後持續的法律和憲法調整,包括保留歐盟法的處理和涉及歐盟衍生權利爭議的解決,突出了英國法與歐盟法之間不斷演變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