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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里特侵權法 cover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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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里特侵權法

Christian Witting

英文原名: Street on Torts

英國侵權法大學部導論,整合歷史、經濟和人權視角,涵蓋過失(義務、違約、因果關係、抗辯)、故意侵權、經濟侵權、嚴格責任、誹謗、隱私、程序濫用、替代責任和救濟,包含批判性分析和現實世界例子。

難度等級
入門
學術層次
大學部
侵權法過失責任故意侵權經濟侵權誹謗法隱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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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教材推薦

引用

Witting, C. (2018). Street on Torts (15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章節摘要

第一部分:導論

侵權法概述

侵權的定義、侵權法簡史、侵權法保護的權利和利益,以及對侵權法的各種理論視角。

第二部分:對個人、財產和金融利益的過失侵犯

注意義務I:基礎原則

討論基礎原則以及侵權法中注意義務的出現和發展。

注意義務II:人身傷害和精神疾病

重點關注與人身傷害和精神疾病相關的注意義務,包括對人的傷害、妊娠和出生問題,以及對精神疾病的責任。

注意義務III:財產損害和純粹經濟損失

探討關於財產損害和純粹經濟損失的注意義務、侵權與合同的關係,以及具體案例法。

注意義務IV:公共機關

檢視公共機關背景下的注意義務,包括可審理性問題和相關法律原則的適用。

義務違約

概述所需的注意標準、確定所需標準的相關因素、職業過失和違約的證明。

因果關係和遠因性

涵蓋事實和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新介入原因和侵權案件中損害的遠因性。

過失抗辯

討論共同過失、自願承擔風險、排除或限制責任和違法抗辯。

有缺陷房屋和建築物的責任

詳述與有缺陷房屋相關的責任問題,包括占用者責任和非占用者責任。

第三部分:對個人和財產利益的故意侵犯

對人身的侵犯和相關侵權

討論毆打、攻擊、故意造成傷害、騷擾保護和非法監禁。

對貨物的不當干涉

涵蓋對貨物的侵犯、轉換和其他相關侵權。

土地侵犯

檢視土地侵犯,包括抗辯和救濟。

對人身或財產故意侵權的抗辯

回顧故意侵權案件中可用的抗辯,包括缺失要素、正當化和公共政策抗辯。

第四部分:基於虛假陳述和「經濟」侵權

虛假陳述

探討欺詐、仿冒和惡意虛假陳述。

一般「經濟」侵權

詳述誘使違反合同、透過非法手段造成損失、合法手段共謀和非法手段共謀。

第五部分:涉及嚴格或更嚴格責任的侵權

產品責任

討論消費者保護、普通法變化和產品缺陷的嚴格責任制度。

妨害

涵蓋私人和公共妨害,包括誰能起訴和被起訴、抗辯和救濟。

雷蘭茲訴弗萊徹案規則

探討該規則、其適用、抗辯以及與妨害的關係。

違反法定義務

詳述法定義務、議會意圖、適當申請人和違反法定義務案件中的抗辯。

第六部分:聲譽利益:誹謗

誹謗:基礎原則

定義誹謗、要素以及誹謗和中傷的區別。

誹謗的抗辯和救濟

討論同意、真實、無辜傳播、賠償提議、特權、公共利益、誠實意見和可用救濟。

第七部分:隱私

侵權中的隱私行動

檢視隱私行動的要素、抗辯和救濟。

第八部分:程序和公權力濫用

程序和公權力濫用

詳述惡意起訴、程序濫用、公職不當行為和免疫。

第九部分:當事方和救濟

替代責任

討論僱佣關係中的替代責任、法定義務、代理、獨立承包商和替代責任的正當化。

能力和當事方

檢視各方的能力,包括王室、公司、精神障礙者、兒童和共同侵權人。

救濟

涵蓋訴訟時效、損失緩解、損害賠償、死亡和禁令。

核心概念

1. 侵權法概述

**侵權定義:**侵權是導致傷害或損失的民事過錯,引致法律責任。

**歷史:**侵權法從早期法律系統到現代法理學的演變。

**受保護利益:**包括人身安全、財產、經濟利益和聲譽。

**理論視角:**關於侵權法目的和功能的各種思想流派,如矯正正義和經濟分析。

2. 注意義務

**基礎原則:**注意義務的確立作為過失法的基石。

**人身傷害和精神疾病:**防止身體和精神傷害的法律義務。

**財產損害和金融損失:**避免造成財產損害和純粹經濟傷害的義務。

**公共機關:**處理公共機構及其義務時的特殊考慮。

3. 義務違約

**注意標準:**通常謹慎和理性的人在類似情況下會使用的謹慎和關注水準。

**影響標準的因素:**包括傷害的可預見性、潛在傷害的嚴重性、採取預防措施的負擔和被告行為的社會效用。

**職業過失:**對專業人員期望的更高注意標準。

4. 因果關係和遠因性

事實上的因果關係:「但是」測試以確定如果沒有被告行為傷害是否不會發生。

**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法律因果關係):**考慮傷害是否是被告行為的可預見結果。

**損害遠因性:**被告對不可預見後果的責任範圍。

5. 過失抗辯

**共同過失:**當原告自己的過失導致了傷害時。

**自願承擔風險:**原告明知和自願承擔傷害風險。

**排除或限制責任:**對責任的合約或法定限制。

**違法性:**當原告的非法行為阻止恢復時。

6. 有缺陷房屋責任

**占用者責任:**控制房屋的人對合法訪客和侵入者的義務。

**非占用者責任:**對獨立承包商或他人造成的危險的責任。

7. 故意侵權

**對人身的侵犯:**包括毆打、攻擊和非法監禁。

**對貨物的侵犯:**對他人個人財產的非法干涉。

**土地侵犯:**未經授權進入他人財產。

**故意造成傷害:**旨在造成痛苦或傷害的行動。

8. 經濟侵權和虛假陳述

**欺詐:**故意做出虛假陳述以造成損失。

**仿冒:**將商品或服務虛假陳述為他人的。

**惡意虛假陳述:**惡意做出虛假陳述造成損害。

9. 嚴格責任侵權

**產品責任:**製造商對造成傷害的有缺陷產品承擔嚴格責任。

**妨害:**對土地使用和享受的干擾。

**雷蘭茲訴弗萊徹規則:**對危險活動造成損害的責任。

10. 違反法定義務

**法定義務:**違反立法規定的義務。

**議會意圖:**確定立法是否意圖賦予起訴權。

11. 誹謗

**要素:**發布傷害某人聲譽的虛假陳述。

**抗辯:**真實、公平評論、特權和同意。

**救濟:**損害賠償和防止進一步傷害的禁令。

12. 隱私侵權

**要素:**未經授權使用私人資訊。

**抗辯和救濟:**隱私違反的法律正當化和可用救濟。

13. 程序和公權力濫用

**惡意起訴:**錯誤地使某人遭受法律程序。

**程序濫用:**為不當動機使用法律程序。

**公職不當行為:**公職人員的不當行為。

14. 替代責任

**僱佣關係:**雇主對其雇員行為的責任。

**獨立承包商:**在責任方面雇員和承包商的區別。

15. 能力和當事方

**各方:**不同當事方如王室、公司和未成年人的法律能力和責任。

**共同侵權:**多方行動產生的責任。

16. 救濟

**損害賠償:**對損失或傷害的補償。

**禁令:**防止或強制行動的命令。

**時效期間:**必須採取法律行動的時間限制。

批判性分析

1. 侵權法的演變和現代化

**歷史背景:**侵權法的歷史發展反映了社會變化和法律原則的演變。從原始正義形式到結構化法律框架的逐步轉變表明侵權法日益增長的複雜性和專業化。

**里程碑案例的影響:**里程碑案例,如多諾霍訴史蒂文森案和雷蘭茲訴弗萊徹案,透過確立注意義務和嚴格責任等基礎原則顯著塑造了現代侵權法。這些案例說明了侵權法的動態性質及其適應新挑戰和社會期望的能力。

2. 理論視角

**矯正正義與經濟分析:**不同的理論框架為侵權法的目的和功能提供了不同見解。矯正正義強調糾正錯誤並恢復當事方到原始狀態,而經濟分析專注於效率並最小化事故和訴訟成本。

**基於權利的方法:**對保護個人權利的關注,如人身安全、財產和聲譽,強調了侵權法的規範基礎。這種視角與更廣泛的人權原則保持一致,突出了保護個人自主權和尊嚴的重要性。

3. 注意義務及其擴展

**定義義務的挑戰:**注意義務概念在侵權法中既基礎又有爭議。確立義務的標準已經演變,法院努力在可預見性、接近性和公共政策考慮之間取得平衡。

**擴展範圍:**注意義務擴展到涵蓋精神傷害和純經濟損失等領域,反映了法律對新型傷害和損失的回應性。然而,這種擴展也引起了對過度訴訟可能性和對被告負擔的擔憂。

4. 因果關係和遠因性

**因果關係的複雜性:**在侵權案件中確立因果關係可能很複雜,特別是在涉及多個潛在原因或長期傷害的情況下。事實因果關係和法律因果關係之間的區別增加了複雜性層次,需要仔細的司法分析。

**遠因性的政策考慮:**遠因性原則作為責任的限制,確保被告不會因不可預見的後果而承擔責任。這一原則反映了平衡原告和被告利益的政策決定,促進法律的公平性和可預測性。

5. 抗辯和限制

**抗辯的作用:**如共同過失和自願承擔風險等抗辯在調節責任範圍和確保在分配責任時考慮原告自身行為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違法抗辯的挑戰:**禁止從事非法活動的原告恢復的違法抗辯引起複雜的道德和法律問題。法院必須在阻止非法行為和確保惡行者仍為其行為承擔責任之間取得平衡。

6. 替代責任及其正當化

**替代責任的理論基礎:**替代責任,即雇主為其雇員的行為承擔責任,基於控制、利益和風險分配的理由而得到正當化。這一原則確保那些從企業中受益的人承擔與之相關的風險。

**適用中的挑戰:**確定替代責任的邊界,特別是在涉及獨立承包商或準僱佣關係的案件中,帶來持續挑戰。法院必須仔細考慮控制、整合和工作性質等因素。

7. 救濟及其有效性

**補償和威懾:**侵權法的主要救濟,包括損害賠償和禁令,旨在補償受害者並威懾不當行為。這些救濟在實現正義和防止傷害方面的有效性是批判分析的關鍵領域。

**公平和比例性:**確保救濟對所遭受的傷害是公平和比例的,對於維持侵權法的合法性至關重要。法院必須在充分補償需要與公平和比例原則之間取得平衡。

8. 法定改革的影響

**立法的作用:**法定改革,如《2015年消費者權利法》,對侵權法有重大影響。這些改革反映了立法意圖解決具體問題、加強消費者保護並為責任提供更清晰指導。

**與普通法的相互作用:**法定條款與普通法原則之間的相互作用可能創造複雜性和不確定性。法院在解釋和協調這些法律來源以確保連貫有效的法律結果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現實世界應用和例子

1. 醫療過失

**案例研究:**博蘭訴弗里恩醫院管理委員會案:這一里程碑案例確立了專業過失的「博蘭測試」,要求專業人員按照負責任的醫學意見團體接受為適當的做法行事。

**應用:**在現代醫療實踐中,這一原則指導評估醫療保健提供者是否達到了所需的注意標準,影響醫療保健的訴訟和監管標準。

2. 產品責任

**案例研究:**多諾霍訴史蒂文森案:這一基礎案例引入了製造商對其產品最終使用者負有注意義務的原則。

**應用:**現代產品責任案件繼續適用這一原則,追究製造商對造成傷害的缺陷的責任,推動產品安全標準和消費者保護的改善。

3. 環境侵權

**案例研究:**劍橋水務公司訴東部各郡皮革公司案:這一案例突出了在環境汙染索賠中證明因果關係和遠因性的挑戰。

**應用:**今天的環境侵權經常涉及複雜的科學證據來確立因果關係和量化損害,影響環境監管和企業管理環境風險的做法。

4. 誹謗和媒體法

**案例研究:**雷諾茲訴泰晤士報有限公司案:這一案例為負責任的新聞業引入了「雷諾茲抗辯」,平衡言論自由需要與聲譽保護。

**應用:**媒體組織經常在誹謗案件中依賴這種抗辯,強調道德新聞業和準確報導在防止聲譽傷害方面的重要性。

5. 隱私和資料保護

**案例研究:**坎貝爾訴MGN有限公司案:這一案例在隱私保護方面確立了關鍵原則,特別是私人資訊的濫用。

**應用:**在數位時代,隱私侵權日益相關,個人和組織為資料外洩、未授權披露和侵犯私人生活尋求救濟。

6. 工作場所責任

**案例研究:**利斯特訴赫斯利霍爾有限公司案:這一案例擴展了替代責任的範圍,包括與僱佣密切相關的不當行為。

**應用:**今天的雇主必須警惕監控和管理員工行為,實施強有力的政策和培訓以減輕風險並確保符合法律標準。

7. 占用者責任

**案例研究:**小麥訴拉康公司案:這一案例確立了占用者對其房屋內受傷承擔責任的原則。

**應用:**現代占用者責任案件繼續適用這些原則,追究財產所有者和管理者維護安全房屋和解決危險以防止事故的責任。

8. 妨害

**案例研究:**斯特吉斯訴布里奇曼案:這一案例定義了私人妨害並確立了妨害必須是對土地使用和享受的實質和不合理干擾的原則。

**應用:**今天,妨害索賠解決各種問題,包括噪音、汙染和土地使用衝突,平衡財產所有者權利與防止有害干擾的需要。

9. 經濟侵權

**案例研究:**OBG有限公司訴艾倫案:這一案例澄清了經濟侵權的邊界,如誘使違反合約和透過非法手段造成損失。

**應用:**經濟侵權在商業糾紛中發揮關鍵作用,確保各方為錯誤的經濟干擾承擔責任並促進公平競爭。

10. 故意造成傷害

**案例研究:**威爾金森訴唐頓案:這一案例確立了故意造成精神痛苦的侵權。

**應用:**今天的法院使用這一原則處理個人故意造成嚴重情感或心理傷害的案件,確保故意不當行為受害者獲得救濟。

11. 誹謗和網際網路

**案例研究:**戈弗雷訴惡魔網際網路有限公司案:這一案例處理了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背景下的誹謗以及他們對第三方發布的誹謗內容的責任。

**應用:**社群媒體和線上平台的興起增加了誹謗法在數位時代的相關性,需要適應以解決線上言論和中介責任問題。

12. 隱私和技術

**案例研究:**Google公司訴維達爾-霍爾案:這一案例在網際網路搜尋引擎和被遺忘權背景下處理隱私權。

**應用:**隱私法隨著技術進步繼續演變,法院處理與資料保護、線上隱私以及資訊自由與個人權利平衡相關的複雜問題。

13. 工作場所安全

**案例研究:**威爾遜和克萊德煤炭公司訴英格蘭案:這一案例確立了雇主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義務。

**應用:**現代職業健康安全法規建立在這些原則基礎上,要求雇主實施全面的安全措施和協定以保護工人免受傷害。

14. 醫療同意

**案例研究:**蒙哥馬利訴拉納克郡衛生局案:這一案例重新定義了醫療治療中知情同意的標準,強調患者自主權的重要性。

**應用:**醫療保健提供者必須確保患者充分瞭解治療選擇的風險和益處,促進以患者為中心的護理和知情決策。

15. 消費者保護

**案例研究:**卡帕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迪克曼案:這一案例確立了注意義務的三部分測試,在涉及金融建議和消費者保護的案件中特別相關。

**應用:**金融機構和顧問必須堅持高標準的注意以避免過失虛假陳述並保護消費者免受金融傷害。